问题 | 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
释义 | 一、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结果多久作出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一般四十五天内出结果,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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