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怎样承担 |
释义 | 一、施工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怎样承担 施工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因施工企业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施工单位要承担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包括人身伤害责任和财产损害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事故发生后10日内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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