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
释义 | 一、大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大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1.法人与股东法律责任不同。股东只按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运行如果涉及犯罪,法定代表人可能首先会承担某些刑事责任,股东则视情况而定; 2.权限上的不同。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问题,运营方向等具有决策、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而法定代表人则只是公司的“代言人”,不享有实际的决策权; 3.权利分配不同。股东有股息红利分配、公司资料查阅复制权、股东大会表决权、解散公司权等,而法人享有的权利一般规定于公司章程中,并没有与股东相匹配的权利。 4.对外效力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对外代表,其行为可以视作公司法人行为,具有签署合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效力。而股东,对外签署的合同,如没有公司特别授权,是不具有效力的。 二、大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大股东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 三、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会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被起诉最大股东不会承担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法律网提醒你,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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