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以后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
释义 |
一、复婚以后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因为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分割过共同财产的。所以,复婚后前的财产已经属于夫或妻的一方财产了。复婚后的夫妻,在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固定资产算婚前的(能保留、可分清的),而在复婚后消耗掉的就无法算成是婚前的。 所以你复婚后最好不要变卖房产和财产。做个公证的话可能会好些,但也没什么保障。 如果你的财产和金钱比较多的话,最好再去买楼,或买些不太会贬值的东西(金银珠宝),只要日期是复婚前就都算婚前的,一定要公证,要不然以后多出的差价是共同财产。 也可存在银行里,完全不去动它,存款日期在婚前。 还可以借给你的亲人,借款日期是离婚后复婚前的就算婚前的。 如果你买股票、基金,只有本金算你婚前的,所有盈利都算共同财产,亏损的不算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怎么保护?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夫妻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1、可以约定的范围: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即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后财产协议、也可以就婚前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并签订协议; 2、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3、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对此无法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追偿; 7、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8、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复婚以后如何界定婚前财产的相关内容。综上,因为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分割过共同财产的。所以,复婚后前的财产已经属于夫或妻的一方财产了。复婚后的夫妻,在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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