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
释义 |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的定额给付性 2、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的.保险期限可以是数年,数十年到一个人的一生不等 3、人身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4、人身合同的储蓄性与投资性 人身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和投资的功能 二、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在规定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权利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期限,法律将不予保护,权利人因此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人身保险的诉讼时效。人身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三、人身保险合同种类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3﹑健康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的相关内容,人身保险的诉讼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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