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资子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股东大会 |
释义 | 一、全资子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股东大会 全资子公司不是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全资子公司是指股权由母公司完全拥有的公司,该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子公司有哪些特征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具备设立公司法人的条件: (1)股东或发起人达到法定人数和资格; (2)具有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额; (3)有公司的章程; (4)具有公司名称及内部组织机构; (5)具有住所。 三、全资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么样 全资子公司设立有以下流程: 1.查名,提供所需资料。 2.验资。 3.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4.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