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十六条是关于在役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著作权服务工作。著作权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本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一)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对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署名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使作者死亡,任何人也不得侵犯;作品的发表权是著作权创造的前提。如果永久保护,可能不利于作品的使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对出版权的保护是有限的。保护期为提交人的生命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社会团体的作品、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影视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二)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权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50年,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日期是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本法保护。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本法保护。外国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著作权人在中国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至著作权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著作权分为服务作品和非服务作品。非送达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本人。同时,职务作品鉴定的法律标准也非常明确。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创作的作品都是与工作有关的作品,著作权人身权是永久的吗P> 侵犯著作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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