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能否超过法定最高限额 |
释义 | 一、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存在最高限额 价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不存在最高限额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中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金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 违约金和定金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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