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 |
释义 |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 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费用标准: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 二、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会立案 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会立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执行员可以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就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多久会立案可询问立案庭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多久时间 除非裁定终结执行,否则法院受理申请执行后,已经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一直有效。当然执行中双方也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搜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4、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内容,由此可知,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一万的,收费按不同的百分比计算。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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