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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名誉?什么是名誉权
释义
    一、什么是名誉?
     名誉是对特定的公民和法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具体地说,公民的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法人的名誉是指社会对法人的信用、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力水平、资产状况、活动成果、贡献等因素的综合评价。
    名誉具有社会。名誉是公民和法人获得的社会评价,它既是源于公民和法人在社会中所作所为,同时也是周围的个人和组织依社会观点对其作出的评价。此种评价不是自我评价,也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评价,而是公众依社会观点做出的主流评价。
    名誉具有客观性。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所谓客观,一方面是指名誉不是主体的自我主观评价,名誉的内容不依主体自我评价而决定或改变;另一方面,名誉是客观存在的,是公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表现而猁的,在一定时期内,某一主体的名誉是特定的。
    名誉还具有特定性。名誉是对特定的公民或特定的法人的社会评价。名誉有具体而明确的对象,或者针对着单个的公民或法人或者针对特定的一群人或团体,但对象的范围总是可以具体界定的。
     名誉具有时代性。特定的公民或法人在某一时间段所获取的名誉,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因主体的行为而导致评价改变,也可能因社会观念的时过境迁而改变。
    最后,名誉一般都是一种积极的、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不指对坏名声的评价。正因为如此,名誉对主体具有重大的积极价值,帮助主体获得各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价值,名誉也才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二、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可见,名誉权是公民或者法人的一项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并加以保护的。
    名誉权具有专属性,它是公民或法人所固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不受他人剥夺。名誉权不得处分,不可转让,也不可以抛弃。名誉权自公民出生之日起,自法人成立之日起,即自动享有,而不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因此,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专有、排他的权利。
     名誉权对民事主体意义重大。良好的声誉是民事主体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础,很难想象一个臭名昭著的公民或法人能与他人进行正常的民事交往。对公民来说,名誉本身不是一种财产,也不能直接体现一定的财产利益,但它体现了主体重要的精神利益。也与财产利益有着密切联系。首先,公民的名誉遭受损害,必然给他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压力,受侵害人有权要求以物质补偿为内容的精神损害赔偿。其次,公民如果从事经济活动,只有具良好的社会评价,他才能取信于他人,才能争取他人的合作与配合,从而创造出社会财富。名誉权间接体现了公民的财产利益,直接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
     对于法人来说,良好的声誉对法人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能够为其产品带来销路,为其交易带来伙伴,从而增强其竞争力。而其名誉一旦受损,必然给法人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妨害,导致其产品滞销,交易关系中断,效益下降,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法人的商誉本身还是一笔无形资产,如在股票发行中,良好的商誉是股票溢价发行的根据,是对法人盈利能力的认可。因此,名誉权与法人的财产利益直接相关。但法人不存在如公民一般的精神损害。
    总之,法律通过确立名誉权法律制度对民事主体名誉的保护极为重要,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有权排除他人对自己名誉权的侵害并要求补偿。
    

责任编辑:李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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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