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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一、对于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理?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
    (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四)证据交换。
    (五)开庭审理。
    (六)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商标侵权承担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有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关于商标侵权中“明知”的界定
    刑法第214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中,规定主观罪过上具有“明知”的要求,然而何谓明知?新的司法解释第9条第2款界定了4种情形之一的即为“明知”:“(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上述关于“明知”内容的具体界定为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供了依据。当然第4种情形中的“应当知道”一词的使用可能仍会留下不同理解的空间。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亦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惩罚,或者就商标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对于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您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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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