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房合同的相关问题 |
释义 | 【问题】 我两个同事最近租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房东为房地产人士,出于对房东的信任,她们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预付了半年房租,但后来房东拿出一份正式合同,其中条款完全是对租方者的限制,要求签订。最为难以接受的一条是:房东可以不定期地随时来住房处检查,看看租方者是否违反了合同限制(如让第三者入住,修改室内装修等)。 请问:1.未经公正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租房期间,租方者是否有权拒绝房东进入居室? 3.由两人合租的住房,是否完全不允许第三者入住,即使是短暂时间(如两三天)? 4.租房合同对乙方(房东)应有哪些限制? 5.对于已付款但没有文字凭据的交易,是否在法律上得不到任何支持? 【解答】 1)租房合同不是必需要经过公证,未经公正的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2)租房期间,出租方有权检查承租方使用房屋的情况,但应保障对方的隐私权; 3)你的第三个问题要看你们订合同时是按人承租还是二人承租整个房子,前者不允许第三人入住,后者如果让第三人 入住不是营利目的的,不应当受限止; 4)租房合同对房东的限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5)没有文字凭据的交易,如果对方承认或者有其它证据能证明的,法律予以支持,否则不能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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