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一年后如何得到赔偿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对单位不予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救济,而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是其法定职责。 若工伤事故发生一年后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此时已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但因系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由该用人单位赔偿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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