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一、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 欠条的格式是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信息,写明借款的数额以及期限;写明还款的时间以及期限等;最后,签字并写明时间。注意事项有: 1.内容格式要完整;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自己写欠条借款人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 自己写欠条借款人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欠条是要有签名和按手印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此可知,在欠条上按手印与签名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债务人如果不承认,只要进行指纹鉴定即可。 但签字、盖章、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欠条不需要明确一定要按手印。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手写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3年内有效。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内有效。 以上就是关于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事项,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根据情况来进行书写,避免日后双方发生纠纷影响了双方的权益,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