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用他人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
释义 |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是什么罪名 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立案标准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诈骗的数额标准是人民币2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0000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00000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 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实践中有的信用卡持有人将自已的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如借给自己的亲属、朋友等。在表现形式上使用人也是在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但使用人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经持卡人同意的。 虽然这种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但是使用人在主观上并不是以非法占有持卡人的财物为目的,因此,不具备信用卡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纠正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本条作为犯罪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是什么罪名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我们知道,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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