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300万量刑判多少年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300万量刑判多少年 职务侵占300万量刑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且以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件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三、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一条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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