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过户本人需要去吗 |
释义 |
一、公房过户本人需要去吗 房产过户一般是需要本人到场的,若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购买房屋的买家如果需要将房产过户到两个人名下,就需要配偶也就是夫妻关系的另一方到场,这样才能同时办理过户。当然日后再进行过户也可以,就看个人家里的实际情况了,因为夫妻间的过户手续是没有税费的,只是一个更名手续。 所出售的房屋是离婚关系办理后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的房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时候,还是需要原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到场,因为这所房产还是有另一半的产权,所以应该出席交易现场。 二、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房产过户只是买卖双方到房管局递件进行产权人变更,真正要注意的事项是在买卖(签合同)的时候把关的,而且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注意事项。证件齐全是肯定要的,至于有无保障就要看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2、房产过户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予,房管部门的办理手续都是一样的。办理该手续时需带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转入方身份证原件。 3、房管部门规定的过户费用为住宅6元/m2,非住宅12元/m2,另加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0元/套。 4、所以,无论是遗产继承的房产,还是购买二手房的客户,都需要做房产过户。只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房产过户,房屋才真正的属于继承人或者购买者。过户虽然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但是只要熟知过户流程,还是比较方便处理的。 以上就是房产过户必须本人去吗?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现在很多业务都可以请人代为办理,但是在房产交易的事情上还是建议大家可以亲力亲为,不过如果一定要请人代办的话,那大家也要了解好情况,并且最好是可以找信任的人办理。 三、公房过户的程序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引发<关于加强出售国有住房资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有住房出售有特殊的程序。 出售国有住房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坚持“先评估、后出售”的原则,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受行政干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核定合理的出售价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不允许低价出售国有住房。国有住房出售后办理过户时必须提供特定的批准文件和资料。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的条件 申请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国资委等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申请过户。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办理过户条件 (1)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可申请办理过户。 (2)新的承租人原则上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拥有武汉市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3)新的承租人,可选择通过公证或诉讼等司法途径确定,也可选择通过近亲属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 (4)协议确定中,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优先,先后顺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原承租人的近亲属无法就承租人过户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承租人代表在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签订“承租人代表协议书”后,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承租人代表在处置房屋使用权,包括有偿转让使用权、申请房改、征收补偿等。 (5)新的承租人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临时履行直管公房的看管义务、负责缴纳租金等事项,并签订监护人承租保证书。待被监护人成年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办理承租人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房产过户一般是需要本人到场的,若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公房过户本人需要去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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