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儿媳如何继承权公婆遗产
释义   一、儿媳如何继承权公婆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不是法律上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儿媳或者女婿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为了家庭关系的和睦,弘扬尊老的传统美德,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继承。儿媳或女婿对老人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此外,在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时,该死亡子女的儿子或女儿等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也就是说孙子、孙女可以代替死亡的父母参加爷爷奶奶的遗产继承,如果上述孙子、孙女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多分遗产。
    
       二、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
    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
    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
    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法律咨询:
    网友:遗产的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
    律师: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儿媳如何继承权公婆遗产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通常情况下儿媳或者女婿不能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而且知道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以及遗产的代位继承条件有哪些。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