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十级伤残赔多少 |
释义 | 一、交强险十级伤残赔多少 交强险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十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二、交强险的购买多长时间的 法律网提醒您,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1.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2.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3.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4.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交强险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交强险保险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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