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一)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 (二)录音催讨法 电话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录音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合法有效的录音会让您离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三)纪委查案方法 以企业内部中层干部离任审计为由,找到债务单位要求出具业务联系单。一旦出具对帐单,就是有效证据。 (四)故意主张法 若欠款金额为4万元,已超过2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五)依法诉讼法 对于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催讨无果而又具备还款能力的,坚决进行法律诉讼。诉讼实践中证据收集是基础,诉讼保全是前提,友好协商是途径。 (六)摸透心理法 该方法对民营学校有一定效果。由于民营学院是民营投资,没有资金来源保证,只靠每年招收新生的学费进行偿还,因此学校既不想及时还钱,又怕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施工方可抓住学院怕把问题搞大,影响学生生源的弱点,一方面多次上门督促还款;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之际催收欠款,对方往往迫于舆论压力,会还清全部欠款。 (七)延伸清欠法 具体办法有:承接续建工程;与甲方共同找建设单位落实资金等方式收回工程欠款;帮助房产商推销房屋,用售房收入偿还欠款;撮合供料商购买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八)债权转让法(三角抹帐) 债权转让运用得当可有效地解决三角债问题,减少清欠成本,缓解企业矛盾。 (九)媒体曝光法 在媒体上对使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企业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从而取得清欠效果。 (十)合同预防法 可在合同中作下列约定: 1、“业主应在收到决算书×天内完成审价,逾期视为生效”,以预防逾期审价。有时在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业主担心其权益受损而拒签字。有一种变通办法,可在合同中明确双方适用《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虽然后者是建设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它明确了业主逾期生效)的结果,一旦双方选择适用,同样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2、“若施工方对业主的及时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同意任一方到××会计事务所审定,以审定价视为最终结论”。以此预防重复审价。 二、工程欠款的社会危害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 4、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怎么算利息 1、拖欠工程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 2、工程欠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如果事先有利息的相关约定条款的,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则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同性质的贷款利率来计算。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工程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工程欠款要不回来可以采用以上方法试试,法律网小编提醒您,一定要采取正规的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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