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人财产如何计算
释义
    某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5月6日,管理人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价值为255万元,其中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的财产价值为60万元。债权人甲的债权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该企业的破产债权为:60+56+110+84+55+35=400(万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破产案件的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该厂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60万元,先用来清偿银行贷款60万元;   其次,银行行使优先权后剩余破产财产275万元(335-60=275),先用来支付破产费用30万元;   再次,支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剩余245万元(275-30=245)清偿其他债权,清偿顺序为:支付欠发的职工工资55万元;支付欠交的税款35万元;剩余155万元(245-55-35=155)财产用于清偿其他债权250万元。   (4)甲可获得的清偿额为:155/250×56=34.72(万元)。
       法律网为您推荐与破产债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