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逆行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释义 | 逆行致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介绍】 某市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过路口,遇骑自行车人左转进入路口后由南向北骑行。机动车未及时发现情况与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双方车损及骑车人受伤。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司机负全责。 骑车人因此次车祸受伤,进行骨折复位术需要不少费用。因赔偿事宜发生争议后,骑车人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等损失。在法庭上,机动车司机对事件过程和责任认定没有异议,但提出事发时骑车人存在逆行情况,而且事发后也为骑车人垫付了当天花费的一部分费用。 【审判】 一审法院判决机动车司机向骑车人赔付各项损失6万余元,机动车司机不服提起上诉。前不久,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于是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律师点评】 存在逆行情况 不应单方全责 本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的确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因为骑车人逆行是客观事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事故发生地是环形路段,同时该路段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一切车辆都应由北向南(逆时针)通行。因为我国是右侧行驶的习惯,要是顺时针行驶,车辆在进出环岛路时就会因变道而形成交叉,这样环岛路就失去了疏导交通的作用,相反还会造成麻烦,而逆时针行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此案中骑车人在多次庭审中都承认是骑车逆行闯入环岛,此时机动车再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 此外,骑车人诉诸法院之前,自行单方委托法医部门就伤残等级情况进行司法鉴定,尽管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但因当时骑车人并未治疗终结,而且该法医部门并非司法部门委托,因此鉴定结论不能为法院采信。所以本案被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能作何种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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