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
释义 | 想要成为普通合伙人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且普通合伙人要承担的责任往往更重。那么,哪些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呢?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呢?法律对合伙人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的入伙: 1.新普通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 二、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 1.出资义务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信息披露义务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 5.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义务。 三、法律对合伙人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注意: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哪些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相关内容,噩梦可以知道,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拓展阅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