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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合同怎么写
释义
    一、物业合同怎么写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二、物业合同已过诉讼期是什么意思
    物业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
    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什么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会终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届满,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尚未届满,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则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锁定的起始时间。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尚未选聘任何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不再进行管理,也可以与开发商继续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继续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物业合同怎么写的内容,在写物业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对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约定的,对于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是需要进行确定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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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