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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拖欠工资时间如何界定
释义   一、拖欠工资时间如何界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的支付时间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为准,如果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拖欠的时间自约定支付工资截止之日起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工资的,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拖欠工资如何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因此,劳动者被拖欠工资也不要怕,法律最终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您不仅可以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拖欠工资时间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起始时间自双方约定的工资截止日期开始计算,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未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补足的,另需要加负赔偿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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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