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在县、市、市辖区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承担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用人单位代表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为工会代表。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工会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由企业和职工代表协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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