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有财产吗 |
释义 |
一、父母离婚孩子有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困难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地讲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离婚后无住处的; 2、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 3、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4、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2、另一方具有帮助的能力; 3、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住房,也可以是金钱,其中住房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接受帮助方没有再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离婚时一方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帮助则是相互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对配偶或原配偶的扶助或资助。现代配偶扶养是双向的,丈夫在妻子需要扶养时有帮助的义务,妻子在丈夫需要扶养时也同样有帮助的义务。但实际上,由于妇女的经济能力一般低于其丈夫,需要扶养帮助的主要是离婚妇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来的,关于“父母离婚孩子有财产吗”的解答。对于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子女自然不能参与分割。但要是属于家庭财产,其中又包括了子女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首先要区分出子女所有的财产和夫妻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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