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财产分割的原则很多,首先是财产分割遵循自愿原则,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 二、离婚判决书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办 离婚判决书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事后需要分割的,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除了遵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之外,还要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 三、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再次申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法律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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