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单位吗 |
释义 |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单位吗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二、用人单位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救济手段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补缴社保。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 三、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单位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可提出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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