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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释义
    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段时间法律是出于对女性的特别保护,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叫做禁诉期。但也有特殊情形,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这个期限的限制。当然,这个时间段对于女方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女方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随时提出离婚。
    如果是因为男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用和损害赔偿。至于具体的财产数额及抚养费和赔偿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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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