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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
释义

        
    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是无效的.
    那种所谓地将他人房产证押在自己手上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定要以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这是我国担保法的规定.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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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4: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