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嘱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指定受遗嘱人。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集体为受遗赠人的,也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在遗嘱中,应当指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继承或受遗赠的具体财产的名称、份额或数量等。 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继承或受遗赠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得的具体数目或份额。但如果未写明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某项财产的数量或份额的,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即应当平均分配该项遗产;遗嘱中尚有没有处分的财产的,该财产即视为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前提条件。 二、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实践中,遗嘱继承争议较多,其中大多是因遗嘱效力引起。在说到遗嘱之前,首先明确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公民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必须明确,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属于遗赠。在此只介绍遗嘱继承中的遗嘱,不包括遗赠的遗嘱。 遗嘱可以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遗嘱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立遗嘱的时候除了要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之外,最好还要找一个遗嘱执行人,这样在遗嘱继承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还可以咨询执行人。如果您对遗嘱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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