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地管辖权怎么确定法院 |
释义 | 在实践中,属地管辖权怎么确定法院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属地管辖权怎么确定法院 我国刑法典第6条第2款也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的船舶或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也可以是军用,既可以是在航行途中,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也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外国领域内或公海及公海上空。我国驻外使领馆内。根据我国承认的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 ![]() 二、民事地域管辖权如何确定 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也被称作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有利于传唤被告出庭应诉;有利于采取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还有利于执行;同时,还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为: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列举了以下几种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的诉讼: (1)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被劳动教养地的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属地管辖权怎么确定法院的相关内容。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该款针对隔离犯的特殊情况对属地管辖的具体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这里涉及三种情况: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在国外;犯罪行为实施于国外,但犯罪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对于上述三种情况,均应适用我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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