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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什么意思
释义
    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1、挂牌交易股票。不低于以下两者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未挂牌交易股票。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三、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第一,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此时确立了最低收购价格。
    第二,中国证监会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后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其收购要约文件;提出异议的,收购人不得发出收购要约。
    第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购人发出收购要约后10 日内,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告。
    第四,收购人如果要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在收购要约期满前15 日之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书面报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执行,并予以公告;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五,拟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期满前5 日。
    第六,预受要约的股东有权在要约期满前撤回预受。
    第七,要约期满时,如果是强制要约收购,则收购人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第八,在要约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收购别的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收购之前需要做很多的工作,而且在收购的时候还要做好交接,尤其是要签订收购合同,避免以后其中一方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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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