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追诉标准: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3、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4、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三、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2、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4、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法律网在线的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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