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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工资过一个月才结算合法吗
释义
    一、离职工资过一个月才结算合法吗
    离职工资过一个月才结算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拖欠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的时间。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工资引起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称的工装、考勤记录等;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3.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4.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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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