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
释义 | 财产的形式有很多,与此同时获得财产的方式有很多,但是前提是得要合法,并且不能够损害他人的财产为代价,如果侵犯他人财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以下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答案。 一、财产损害是什么意思 财产损害,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贬损、减少或者完全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 按照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财产损害中的财产,是指广义的财产权利,应当包括自物权、他物权以及债权和知识产权,还包括股权、继承权等财产权,同时也包括财产利益。《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健方式计算。 ![]()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该列举的证据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若侵害人是两人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行为的侵权对象有很多,其中也包括财产,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财产损害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还介绍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该列举的证据有哪些等。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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