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未约定天然孳息的所有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事实上孳息的概念历史悠久,一开始的法律中孳息仅仅指的是自然的产物,后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地完善与修正,孳息的类别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与归类。那么合同中未约定天然孳息的所有权怎么处理?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知识。 一、合同中未约定天然孳息的所有权怎么处理 通常,天然孳息所有权属原物的所有权人。但当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与孳息分离时就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不一致时,主要有两种作法,即原物主义和产生主义。前者指天然孳息所有权属于分离时享有原物所有权的人;后者指天然孳息归孳息产生中原物的合法占有人或对原物提供资金或劳务的人。目前各国多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以原物主义为原则,以产生主义为例外。 天然孳息的处理原则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天然孳息的处理原则是: ①由所有权人取得; ②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权人的,由用益权人取得; 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二、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 (一)物质形式不同 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 (二)“收取”的性质不同 “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 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 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 三、天然孳息的法律规定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如果树结的果实、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因此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合同中未约定天然孳息的所有权怎么处理以及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的区别,还介绍了天然孳息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等相关信息。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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