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专指用人单λ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该用人单λ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所进行的调解。 法律咨询:的劳动争议已经于2010年2月9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达成协议并下了仲裁调解书,支付我的住院期间的工资,双方也已经签字。可是到现在公司迟迟以各种理由不肯支付,我又不想闹的太僵。请问我的这个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û有期限? 我想公司只要在期限内支付,我就不去强制执行了。 法律网律师解答: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收到调解书第二日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不超过最后期限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法十四:调解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δ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编辑推荐: 劳动争议调解的网络作用 劳动争议调解的网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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