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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约定管辖怎么破
释义
    一、约定管辖怎么破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仲裁法规定
    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因此在民事诉讼管辖权中约定管辖还是有效的,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特殊管辖条款。
    二、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院的审级上,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案件进行约定,当事人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否则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2、在纠纷的类型上,协议管辖只能对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诸如人身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3、在协议的方式上,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4、在法院的选择上,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纠纷具有一定的联系,具体而言,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为了某种目的,选择一个与纠纷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则这种管辖约定是无效的
       三 、管辖权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对于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首先要看约定管辖的条款内容是否合法有没有违反了特殊的管辖规则,和级别管辖的规则,其次看约定管辖的地方是否存在,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约定管辖怎么破规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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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7: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