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医疗保险基数 |
释义 |
一、个人医疗保险基数 1、个人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12个月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2、单位和员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二、最新医保政策规定 (一)跨省就医结算报销新规定 1、在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养老保险金领取新规定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口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口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口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4、不在户口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归集户口地按规定领取;【舒适提示】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每月每档上调90元。 (三)公积金新规定 1、公积金新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2、住建部新规定(1)凡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概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当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3)生产运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公积金。 三、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12个月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为准。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医疗保险基数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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