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与物业纠纷 |
释义 | 办房产证驶入“高速路” 《物权法》第二章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第二十一条明确登记机构的义务,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现实问题:房产证难办是现在许多购房者面临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办理房产证手续十分繁琐,需要跑国土、房管等多个部门,期间还须不断补充各种资料。 关键词:物业纠纷 业主有权更换开发商所聘物业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七十六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成员的选举和更换,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有关共有和共同权利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半数业主同意即可。而关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者占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七条业主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遵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且应当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现实问题:十几年间,物业服务机构不断增长,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去年以来,物业管理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业主不满意物业管理公司账目不清楚,服务不到位。 -解读 有望交楼时才付首期 今后,业主有望在交楼时才付首期,而在房屋未盖好时只需交付少量订金。无论从规范化管理还是房地产和谐的角度来看,现货交楼的方法更为合理。 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转让和抵押的登记机构有十几个部门,既导致了重复登记、资料分散、资源浪费、当事人负担增加等问题,又不利于登记制度的健全。鉴于此,物权法明确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尽量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钟炜律师说,有关登记机构的义务之前法律并没有规定,现实中出现因登记机构的错误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案例,一般叫登记机构纠正,并没有提出索赔。如果造成损失较严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提出诉讼索赔,但目前对于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仍有争议。《物权法》明确登记机构的义务,把法律关系归结到民事关系,明确法律依据。 -解读 没业委会或成纸上谈兵 业主与物业纠纷是比较突出的矛盾,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业主不满意其提供的服务时,为维护合法权益,可以要求更换前期物业公司。当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若对开发商聘请的前期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它并另行聘请物业管理企业。韩世同表示,这一条款只有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在业主委员会合法化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现实,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刘继承律师表示,至于符合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事项,原来的《物业管理条例》已有规定,但该《条例》属国务院行政法规,相比之下,《物权法》法律效力更高,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基本法律。目前,由于作为公民私有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商品房的增多,更重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物权的组成部分,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涉及民事基本制度应由国家来立法而非国务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物业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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