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否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书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三)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五)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六)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二、怀孕女方提出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怀孕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撰写内容有: 1、夫妻双方的姓名、职业等基本情况;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三、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容易产生纠纷。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隐患。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更有保障。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书能否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离婚协议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如果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对方拒绝履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进行履行,法院判决后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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