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
释义 | 带薪年休假一直是职工普遍关心的话题,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有很多的。那么,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呢?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如何计算呢?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取代年休假吗呢?下面将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假期。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职工甲于2017年8月1日进入A单位工作,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甲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甲2017年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8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日历天数÷365天)×甲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具体折算为(31天+30天+31天+30天+31天)÷365天×10天=0.419×10天=4.19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计入假期,甲2017年在A单位可以享受4天年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如何计算? 答: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如春节等)、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可以取代年休假吗? 网友提问: 张某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入职10年。2019年初,他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伤害,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了3个月停工留薪期。 今年国庆节前张某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休年休假的申请,单位人资以张某已享受了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为由不予批准。 张某特向人社部门咨询是否可以享受年休假? 律师回复: 该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停工留薪期是针对工伤职工张某在发生事故伤害给予的特殊规定和待遇,而法定带薪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普遍规定。 根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故张某可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