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委托授权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法院委托授权书怎么写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注: 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 二、民事代理的委托书 也由四个部分组成: (1)名称。应写明“委托书”或“XXX委托书”。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代理人)各自的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 (3)所规定的权限内容和范围。这是委托书的主体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表述。如果是一次性有效的委托书, 应当规定实施某一特定行为的权限;如果是专门委托书,应当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如某企业委托某人出卖产品的委托书);如果是全权委托书,应当规定实施由于经营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如全权代理处理房产的委托书)。 (4)结尾。应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分别签名并盖章,注明具文日期(年、月、日) 三、委托书公证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委托授权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如不能将上述资料的原件提交给公证处存档,敬请在办理公证之前准备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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