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保全到期债权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诉讼保全到期债权如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九条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第五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申请诉讼保全首先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2、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诉讼保全到期债权如何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诉讼保全到期债权可以先冻结,然后再向申请执行人来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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