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照消分需要本人去吗 |
释义 | 一、驾照消分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机动车驾驶证扣分需要驾驶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去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二、驾驶证消分去哪里办理 驾驶证扣分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目前大部分城市,也可以在当地的官网上办理违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交通警察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三、驾驶证消分周期新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没有记满分,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不存在罚款未交纳的情况,会自动清零。如果超过12分,就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销分。还有,如果自动清零的时候,还有没有交罚款的单据,这样上一个周期的记分就会转入下一周期。 记分周期为驾驶证初领证日期开始,一年为一个周期。 驾照消分的时间,是你首次取得驾驶证的月份时间,如是2010年7月10日,你的积分时间就是2010年7月10至2011年7月10日,到时积分没有超12分,就会重新积分的。当然消分时是要你去交警大队办理手续的,你不办任何手续,他是不会自动给你消的。 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最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重新学习。 《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启动嫌疑驾驶证调查程序。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驾照消分需要本人去吗”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 [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6]《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7]《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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