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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权房能遗赠吗
释义   一、使用权房能遗赠吗
    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遗赠。公房又称为公有房屋,一般是指国家所有的房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人所持有的《公有住房租赁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票,是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就该房屋的使用权所达成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法律角度上看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双方建立起的是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受遗赠人并不能以遗赠的方式成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死者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而取得被继承财产的权利,继承的范围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但作为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只享有的是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关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根据上述的规定,赠与方还是可以反悔的,同时还可以随时终止赠与合同的履行工作。
       三、使用权房交易有哪几种方式
    (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
    (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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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