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公务员辞退问题的现状 |
释义 | 1.部分公务员意识转变滞后。我国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超度的政府职能导致机构臃肿、人员膨胀,加之缺乏正常的录用、奖惩、淘汰办法,使得在职闲暇成为普遍现象,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只有当干部所犯错误引起严重的社会影响时,才会给以较重的行政处分。这一方面造成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同时又带来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的后果,“出口”不畅加剧了机构臃肿,反过来又强化了职业平安,形成恶性循环。 2.权利义务观念淡薄。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的权利观念不强,权利意识淡薄,各级领导对权利的重视不够,权利的保护制度建设不力。有很多人不能正确对待辞职,看不到辞职对于保证公务员队伍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作用,往往会存在一些思想上的误区。如有部分人认为辞职是不安分守己的表现,是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表现,是无纪律,个人主义的表现等等。部分人对于辞职存在一些片面认识,认为辞职是不体面的,是在机关里混不下去的表现,是无能的表现,这使得想要辞职的公务员要面临巨大的压力。 3.配套措施不力。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及对公务员德、能、勤、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是判断公务员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是对公务员进行处理的依据。但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并未建立正常公开的日常业绩考评制度,许多单位和部门对平时考核还不够重视,绝大多数基层单位负责人在组织年度考核时,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分配10%-15%的优秀名额上。即使单位有不称职的公务员,只要上面不作硬件规定,—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评为“不称职”的,这些都影响了考核的科学与合理,考核结果不能为辞退制度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这就使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流于形式。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核如果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公务员考核如果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