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多长时间决定是否起诉 |
释义 | 一、检察院多长时间决定是否起诉 检察院一个月的时间决定是否起诉。 1.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检察院起诉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为: 1.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三、检察院在起诉后能撤诉吗 可以撤诉,如果起诉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补充起诉,有可能撤回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被害人不能决定是否撤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百五十九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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